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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临沧故事|速鸿增:五十年代耿马的民族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2 00:00:00     来源:《临沧探索与实践——临沧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三辑》 阅读次数:38

五十年代耿马的民族工作 ·

速鸿增


1950年10月耿马解放后,党和政府先后从内地及人民解放军中选派了大批干部到这里开展民族工作。1951年2月,成立了过渡性政权机构耿马各民族行政委员会;1952年1月,成立耿马县各族人民联合政府委员会;1955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1956年,实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完成了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

那时,刚刚解放的耿马,面临着极其艰巨复杂的形势,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处边沿,涉外关系复杂。耿马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山水相连,国境线长达47.35公里,县内11种世居民族中,就有9种民族跨境而居。历史上双方边民互通婚姻,社交活动极为频繁,构成了涉外关系的特殊性、复杂性。

二是敌特骚扰破坏活动时有发生。缅方靠我一侧盘踞着国民党军李弥残部和外逃的地霸武装,他们相互勾结,大肆造谣惑众,歪曲我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上层及群众外逃,并不断派遗特务潜入我境内袭击我乡镇政权机关,抢掠民财,杀害我干部、积极分子和民族上层爱国人士。

三是民族隔阂较为突出。解放前,各少数民族深受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民族之间心理隔阂极深。解放后,这种隔阂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少数民族中普遍流传着“石头不能当枕头,汉人不能交朋友”。加之,当时少数民族中的部分上层,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不让群众接近我们,阻碍我们做群众工作。

四是语言障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缓慢,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少数民族群众普遍不懂汉语,不识汉文,这对我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情况,开展民族工作带来了困难。

五是生产方式落后,群众生活贫困。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始终认真坚持中央关于边疆民族地区“慎重、稳进”的方针,坚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边疆民族地区“团结、生产、进步”的工作原则,

以对敌斗争为中心,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团结民族上层人士,发展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方法上,我们通过民族上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从关心群众生活,做好事交朋友入手,逐步疏通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同时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从而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通过工作,使边疆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按照“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巩固国防。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了以下两点:

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我们在耿马工作期间,十分注意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耿马大部分傣族群众居住的房屋是竹楼,客厅和卧室都在竹楼,无论是自家人还是客人,上楼进屋都必须在楼门边脱去鞋子。他们的卧室是不允许外人进去的。客厅上方靠卧室一侧是男主人的坐位,家里的其他成员和外人是不能去坐的。客厅中有一火塘,围坐的人不能把脚伸在火塘边上。这些风俗习惯,我们都始终注意尊重。时间长了,我们彼此之间熟悉了,关系也比较融洽。此时,主人会对我们说进屋不要脱鞋了,还会让我们去与主人并排就坐,但我们仍然注意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

又如那时边疆的少数民族妇女普遍不缠足,傣族群众不论大人小孩,每天都要洗冷水澡,这是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在文艺方面,耿马傣族的孔雀舞、马鹿舞、蝴蝶舞,佤族的木鼓舞,景颇族的目瑙纵歌,拉祜族的打歌等等,这些文明健康的歌舞,各具特色,优美豪迈,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充满着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活力,给各民族人民带来欢乐和愉快。在饮食方面,傣族的撒撇,佤族的鸡肉稀饭、水酒等,是独具特色的民族美味佳肴。

当然,有些风俗习惯是制约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的甚至是影响民族团结,危及人命的陈规陋习,需要改革。例如耕作粗放,刀耕火种,不施肥、不薅秧;有的傣族地区农民不养猪、不养鸡、不种菜;个别景颇族村寨收稻谷时要杀鸡看卦,有的人家杀了三四次鸡都认为卦不好,不能收割,使已经成熟的谷子枯黄在田里造成损失。类似这些落后习俗,我们就采取耐心地宣传科学知识,宣传党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的政策和措施,提高群众觉悟,并从积极分子中大力培养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做出示范。通过树典型、抓样板,逐步打破束缚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的陈规陋习,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逐步得到发展,生活得到逐步改善,从而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有的陈规陋习,一旦发现就及时采取妥善办法解决。如追“琵琶鬼”,它严重侮辱人格,甚至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破坏民族团结。我们采取依靠少数民族干部和积极分子去说服教育,及时予以制止。

二、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开展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到边疆工作之前,上级领导就反复强调,要求我们一定要在边疆民族地区“生根开花”,不仅要安心在边疆工作,更要为党培养出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耿马解放后,从县委(工委)到所有的外来干部,都十分重视大力选拔和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干部。我们采取了许多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一是选拔少数民族青少年,分期分批保送到云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及其他大、中、专院校进行系统培训;二是选拔青年积极分子到保山专署(当时耿马属保山地区)民族干部班进行培训;三是对已参加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就地短期培训,分期分批举行短期培训班;四是由外来干部负责传、帮、带,边工作边培养。到1955年底,共选拔培养了138名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其中有7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36名加入了共青团,为耿马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傣族佤族自治县的成立创造了条件。1956年,耿马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这是选拔、培养、锻炼大批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的有利时机。通过土改的锻炼,有279名骨干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749名青年加入了共青团,先后建立了40个农村党支部和45个团支部,自此,党在农村扎下了根。土改结束时,又吸收了295名各民族中的青年积极分子参加工作,分配到县、区各部门及民族工作队,由外来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传、帮、带,以加速其成长。

通过选送到各级各类学校培训和在实际工作中的培养锻炼,耿马的干部队伍不论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为了在自治机关中增加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县委在参加土改的少数民族干部中提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自治县科局级以上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充实了自治机关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并积极支持他们大胆工作,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有职有权有责,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在自治机关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