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智聚力促立法 凝心共识助文明——《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协商会侧记
发布时间:2025-06-12 17:36:56     来源: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阅读次数:146

初夏的临沧,清风送爽。5月30日,市政协办公楼四楼412会议室内,一场关乎城市文明底色的立法协商会正热烈进行。“建议删除ʻ公共场所赤膊ʼ中的ʻ赤膊ʼ一词,避免执法争议……”与会者字斟句酌的讨论声,汇聚成推动文明立法的智慧强音。35位政协委员、法律专家、职能部门代表及基层群众齐聚一堂,围绕《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展开协商发言,为提升城市文明、完善基层治理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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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这部条例,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程度的现实需要,更是回应群众期盼、助力边疆和谐发展的关键举措。”市政协常委、市委文明办主任杨国庆的开场说明,点明了这场协商的深远意义——文明,不仅是一座现代化城市的鲜明标志,更是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基石。

专业与联动:协商民主的双翼齐振

会议现场,专业力量与基层智慧交相辉映。来自律师事务所的立法咨询专家率先亮出“法治视角”:“条例第六条关于责任主体的表述,建议将‘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修改为‘市、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避免遗漏非政府主体。”市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云南临疆律师事务所主任胡顺国率先发言,拉开了立法协商的序幕。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盛军建议在公民义务条款中强化“国家安全意识”;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逸则呼吁“增加学校、公交站等区域机动车减速规定”,并提出“建立流浪动物收容制度”的民生关怀“建议将倡导性条款单独成章,让禁止性规范与鼓励性引导界限清晰。”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的建议引发共鸣。

联动协商的机制让基层声音直达立法现场。临翔区政协副主席李红武带来一线观察:“玉龙湖频现的不文明放生行为警示我们,需在生态条款中细化本地物种保护要求。”临翔区政协委员、忙畔街道玉龙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雅雯直言社区治理痛点:“建议明确婚丧搭棚的报备和时段管控,对深夜扰民说不!”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罗燕依据上位法,力陈厘清餐饮油烟执法主体的紧迫性,为条例落地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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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与温度:委员建言的经纬交织

在提升立法质效的同时,政协委员们更聚焦文明立法的精神引领作用。市政协科学技术协会委员工作室召集人高清华委员建议注入边疆特色:“应在民族聚居区传承创新优秀习惯法,引导各族群众在文明实践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观点赢得广泛认同。

针对治理难点,市政协常委、云南谦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九三学社社员李若玙委员提出系统性方案:在各类文明行为规范后增设“其他应当遵守”的兜底条款,构建严密法律网络。而市政协委员申瑶对“城市牛皮癣”的剖析直指源头:“建议约束印刷企业,号召市民主动清理,让文明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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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与愿景:文明立法的边疆实践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唐文庆全程倾听后表示,《条例(草案)》制定要立足宏观性、倡导性,注重处理好条例与实施办法的关系,为后续制定实施办法留出空间,同时需强化执法检查,“对婚丧搭棚超时扰民等突出问题,必须明确处罚标准,让法律长出牙齿”。

会议凝聚的共识清晰可见:一部好的文明法规,既要有倡导真善美的温情,更需有惩治劣行的锋芒。

协商落幕时,会议室响起热烈掌声。这场立法协商,不仅梳理出涵盖框架逻辑、语言规范、执法机制等近百条建议,以生动实践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从法律术语精准化到基层治理场景化,政协委员以责任感为条例完善赋能。市政协社法委主任侯棕耀表示,将及时梳理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协商报告反馈市人大,推动政协智慧转化为立法成果,为临沧文明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明如水浸润人心,法治如基筑牢根基。随着立法进程的稳步推进,临沧正以协商民主为笔,在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勾勒出全民参与文明创建、全民共享文明成果的法治画卷。